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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為上帝立傳 -- 從禮拜儀式與禮拜音樂的使用談對上帝的認識


神學與教會第廿九卷第一期
「前言」美國天主教神父Jack Miles 寫了一本「神的傳記」的書,從文學的角度以希伯來聖經正典為藍本,試圖描繪上帝從太初創造以來如何從一個宇宙創造者,在歷史演進過程中,逐漸轉化為一個家族的朋友、父親、國際衝突的仲裁者等不同角色與身份。 Miles 避開了信仰中心與傳統聖經詮釋的角度,轉而以文學分析與批判的方式,將上帝看為聖經文學的主角,來透過經文的觀察與分析,勾勒出上帝在創造之後與人類的互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內心掙扎,和其性格與角色的轉變。雖然對傳統信徒來說這種嘗試既挑戰了上帝永恆不變的信仰,又打亂了傳統聖經研究的規則,或許令人難於接受。但是作者引經據典,從經文發展的次序指出字裡行間對上帝描繪的轉變與矛盾,據以推論上帝的性格與其角色的演進,倒是提供了一個新的向度來解釋聖經中多樣而時有矛盾的有關上帝之陳述。上帝身份的轉化,或者可以說是人自己自我認知的轉化。因為只有與上帝密切關係的人才在其關係中把上帝呈現出來。也只有在人所想望、信服的上帝身上,人的真實面目才被揭露。人對上帝之瞭解的演進,是所有宗教進化的歷程,也象徵著人類社會演進的特質。

對所信仰對象之身份與性格的宣認,不只達成人對上帝認知的表白,同時也映射了人本身認同、渴求超越自身之理想境界的隱示。因此,神觀的變化在深層的意義看,不只是影響了人與神關係的建立,人對神之對應以及禮拜的方式的施行(lex orandi, lex credendi:禱告的形式就是信仰的形式,原意指「禱告的方式奠基於信仰的本質」)。從其反射面看,這種神觀瞭解的變化也是人類文化發展的導向與動力,是人類社會價值、倫理體系的形塑與構建。換句話說,神學上對神觀的建構會影響人類社會活動的性質。相對的,從人類價值、倫理體系與社會活動取向的觀察,尤其是宗教禮儀活動的透視,也可以探知其所信仰、獻身之神聖對象的性格與本質。

近年來台灣教會隨著世界許多國家教會的潮流,在禮拜形式、教會音樂的曲風選擇上,有了多元的變化。期間並因而發生信仰型態、神學立場的爭辯。從微觀的角度看,這種多元取向或許只是一個流行的表象,期間所產生的信仰型態、神學立場之爭也不過是茶壺理的風暴。如果拉開距離從宏觀的角度切入,這種禮拜儀式變化與拉扯,無異標出一個神學發展的時代徵兆,值得我們更仔細的關注與探查。本論文的興趣在於觀察近年來台灣教會敬拜禮儀上的急遽變化,特別是禮拜音樂的使用方面所呈現的巨大改變,來透視其背後所呈現的神學意涵和因此所延伸的神觀發展問題。

「禮拜彰顯人神關係」
基督徒的禮拜指的是跟隨耶穌的信徒團契對上帝的敬拜。在英文的用法上「禮拜」包括:Worship Liturgy。這兩個用詞有時可以互通使用,在某些團體則有不同的偏愛。一般而言,新教比較喜歡用worship,高教派則比較喜歡用liturgy 。從字義上看,worship 這個字的意思具有「價值」(worthiness),「功德」(merit),「表彰」(recognition),「敬意」(honor)和「尊敬」(respect)等。有些新教宗派或是偏愛這個用詞,或是嚴格的限用這個詞語,其原因可能是因為這個用語在公開表達對神的敬意的同時,比較不強調其外在的形式。這些新教的傳統,因為強調敬拜必須以心靈和誠實(翰四:23),認為只有出自個人內在的自我,真實的敬拜才有可能,因此對外在的儀式一向抱持懷疑或戒心。 高教派包括天主教會則偏愛使用liturgy 的用詞。Liturgy 這個字出自希臘語的leitourgia ,是由Leitos(公眾)及ergos(表演)兩個字合成的。在禮拜的用法上是將外在儀式和內在精神加以合併看待。也就是以外在儀式來表達禮拜的內容。這種對禮拜用詞的分歧,尤其在宗教改革後,逾趨明顯。

禮拜用詞選用的主張或偏好,所反映的除了對禮拜儀式之意義的堅持外,更深一層的意義是禮拜者對透過禮拜與上帝關係建立之形式的認知與態度。換句話說,信徒藉著禮拜的儀式來表達或建立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不同的禮拜儀式不但說明了這一個關係的特質,也顯示禮拜者對上帝的本質、性格與好惡的界定。也就是說,禮拜儀式的設計與規劃不只是教會學的一環,同時也是教義學的課題。禮拜設計者在規劃禮拜儀式時,存於心中的是他對上帝的認識,與他想要與上帝建立的關係。

禮儀在信徒生活中,因此具有塑造信仰型態的功能,也必須反映信徒的信仰經驗。禮拜更新的訴求在此一背景下不但重要而且是必須的。因為信徒在經歷時空的變換,以及神學發展的演變,信仰體驗也必日新月異。即使基督徒告白上帝永遠不變,有限的人對上帝的認識卻是不斷的在更新與改變。即便同一個人在信仰追求的過程中,也因著對上帝的更深刻體認,而在信仰經驗上有所改變。如何適切的藉著禮拜儀式的更新與設計把這種深刻的信仰體驗表達出來,是禮拜學的一個重要使命。當然,禮拜更新的方向與所要達成的信仰培育是什麼,必然是禮拜更新所必須念茲在茲的課題。

「禮拜更新的呼聲」
近年來,台灣教會在禮拜儀式上的變化甚大。更新禮拜的呼聲也在教會中此起彼落。從正面看待,我們可以將之視為教會信仰活潑,傳統禮儀已不足於滿足當前信徒信仰經驗的型態。因此藉著禮拜更新來導引新時代(新生代)的信仰動力,無乃可喜之事。從另一個角度看,禮拜既是信仰的表達與型塑,禮拜更新的要求,從某個角度或某些信徒說也是一種信仰的反叛。因此,禮拜更新的訴求,對傳統教會,尤其是像長老教會這種百年歷史的教會,也是一個艱苦的挑戰。教會在從事禮拜更新的努力時,不但要掌握更新的方向,其神學與信仰走向的考量,要如何照顧教會內部不同族群生態的平衡與和諧,其難度不亞於前者。
觀之,最近台灣教會在禮拜儀式方面的變化,主要是受到聖靈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以特會方式或敬拜讚美的影響。長老教會總會在其「21 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的方案規劃中,就曾提出一個「多場次、多形式」的禮拜更新方案。主要是處理幾個台灣教會,尤其是長老教會所面對的禮儀實施問題:1) 語言使用的問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由於長期釘根台灣,一向以使用母語宣教為堅持,在戒嚴時代甚至為此付出代價。然而,在長期外來統治的教育政策結果,年輕一代對母語的疏離已造成教會對母語堅持的困境。由於語言的隔閡導致年輕一代的外流。教會中堅持文化與身份認同的理想與客觀環境的現實困境,在禮拜用語上突顯出緊張的關係。

多場次、多形式禮拜的設計,就是試圖以包容性的角度來喚起教會在解嚴後的台灣,如何對不同語族以尊重的態度來加以包容。2) 禮拜儀式的設計問題:長老教會的禮拜一向莊嚴而肅穆,強調上帝的話(落實在禮拜中變成強調牧師的講道),這種禮儀設計對一般的年輕人來看,不免沈悶、枯燥。年輕人喜歡簡單、活潑,參與性比較強的儀式,這是禮拜設計可以調整的部分。3) 音樂的使用:這個部分又分兩個層次:a) 與第二點相關的是敬拜讚美的影響,追求禮拜的感性體驗,以現代科技產品,包括單槍投影、樂團樂器,專人帶歌,身體動作,以及簡單重複性的歌詞,半催眠式的激發參與禮拜者的情感投入。b) 借用本土音樂或流行音樂的樂曲。隨著台灣社會本土化的風潮,不分宗教派別,尤其以佛教和基督教為明顯,大量採用台灣民謠、流行歌曲的曲子來套上宗教用語,作為敬拜用的音樂。一時之間,大街小巷同樣的旋律到處飄揚,大有聖俗不分、宗派無別的音樂大同之況。「多場次、多形式」禮拜的設計與用意,主要是從教會宣教的現實面考量出發,為了留住信徒,包容不同族群的人能接受福音。但是,此一禮拜更新的設計本身並未涉及禮拜神學的討論,而只單純的以補救當前教會所面對的困境為關心。作為教會宣教總指揮的總會機構,這麼做來為教會解圍自是一種負責的表現,但是從神學教育的角度來關心,我們毋乃肩負更深一層的責任,為教會的發展來探討到底更新成什麼型式的禮拜,是我們的教會當前所需要的。或更進一步問,更新過的禮拜儀式到底傳達什麼樣的神學內容,為信徒塑造什麼樣的神學瞭解?更徹底的,我們或許要問,從新的禮拜儀式我們傳揚的到底是什麼樣的特質與性格的上帝給我們的信徒?

「與神爭鋒」
禮拜到底是為了人還是為了上帝,禮拜中的主角是禮拜者還是接受禮拜者。這是有趣又嚴肅的問題。如果從禮拜之為禮拜來說,既然是為了敬拜上帝,一切的禮拜目的與形式應該以上帝為中心,上帝自然就是禮拜中的主角。但是從禮拜的效應說,禮拜也是人藉著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來豐富在世的生命,經營人生的內涵。上帝並不缺乏人的禮拜,而是希望人在禮拜中建立豐盛的生命,先知彌迦就曾直率的指出禮拜的真諦:我該帶什麼禮物來見上主呢?我該怎樣來敬拜天上的上帝呢?我帶最好的小牛作燒化祭獻給他嗎?上主會喜歡我獻上成千隻的公羊,或上萬道河流的橄欖油嗎?他會喜歡我獻上長子來替我贖罪嗎?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什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8
換句話說,上帝並不真正的需要人的禮拜,是人藉著禮拜來經驗與上帝的和諧關係,因此是人需要禮拜。但是,禮拜上帝的人必須照上帝的心意,以上帝所要求的方式來和他發生關係。儀式豐富如果把上帝的本性扭曲了,那麼禮拜就成了多餘的活動,甚至是破壞性的行為。
那麼,到底誰是禮拜的主體?這是在禮拜學上時常被提起的問題,傳統上回答這個問題一般從三方面思考:上帝(或基督),主禮者(祭司),以及會眾(禮拜者)。禮拜的設計是要以人的需求為主要關心,或是以滿足上帝為關懷呢?這問題當然也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事實上當我們說以滿足上帝為關懷時,我們所指的也不外乎人所認為的能夠滿足上帝的方式與程度。可見禮拜設計的根本問題並不在於上帝或人,而是在於禮拜者的信仰與神學。換句話說,禮拜的形式反映禮拜者的信仰型態,也透露出其對所信仰之上帝的認識與其意欲與這位上帝建立的關係性質。如果從一般信徒的角度來看,在日積月累的參與已經安排好的禮拜中,無疑的是沈浸在特定信仰規範和上帝屬性的暗示中來接受信仰的型塑。由此可知,禮拜設計與規劃在信仰教育上的重要性。禮拜更新的運動,從這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說是一種神學運動,而且是從實踐的角度切入的影響重大的神學更新運動。更進一步說,一個精心設計的禮拜,具有呈現我們對上帝屬性的認識,臆測他所希望我們與他建立的關係型態,以及期望在這關係中,我們所能經驗的上帝的作為。不同的禮拜型態都有意無意的塑造、呈現不同的上帝瞭解。這樣的禮拜設計,無異於是在為上帝立傳。作為教會的領袖,信徒信仰的領導者,在設計、安排禮拜的工作上不可不慎。

「禮拜音樂中所表現的上帝」
近年來,台灣教會(特別是長老教會)在禮拜儀式以及禮拜音樂的設計、安排上,所面對的主要挑戰是:太沈悶,不為年輕人所喜愛或接受。從禮拜音樂(或教會音樂)發展的歷史來看,目前長老教會(大部分主流教會亦然)所使用的音樂大都選自宗教改革、啟蒙運動以後歐美教會信徒譜成的樂曲。受到宗教改革及啟蒙運動現代主義的影響,這時期的神學正大步走向理性主義,人對上帝的理解、人神關係的界定及信仰的本質,都被規範在合理化的公式上。再加上傳統基督教信仰對上帝的無慾性、泰然自若(apatheia)的教義影響,上帝不但是理性的,同時也是不受情感影響的。禮拜儀式及禮拜用的音樂當然必須講求節制、合理。

理性主義影響下的音樂(藝術)講求的是表現性,排斥情感的直接流露。這剛好和現代年輕人的直率、坦露行事風格大異其趣。從加爾文的排斥華麗旋律之音樂,到巴哈的聖樂創作竟能藉樂譜的音符畫出十字架的圖案,藉音符代號宣示對上帝信仰的崇敬,可見這一類型的音樂所表達的理性信仰的特質。這種去情感取向的音樂,對當前的聲光享受習慣的年輕人來說,當然會覺得不適應、乏味。但是傳統上,我們讚嘆聖樂有洗滌人心靈之功效,其所強調的不正是這一個抽離情感的肅穆與敬虔嗎?
理性主義的神學影響禮拜與禮儀音樂的表現,反過來說,理性表達的禮儀和音樂隱喻了一位理性的上帝。這是現代主義影響下的教會信仰。這一個受理性主義操控的神學、神觀到底是否適當呢?的確值得我們深思並探討。然而談到禮拜更新,或音樂使用的改變時,我們除了洞察舊儀式的不足外,還必須清楚新的儀式要走向何方。從最近台灣教會在禮拜儀式或音樂使用的選擇上觀察,明顯的是受到信徒喜愛的取向與社會潮流的影響,一般教會都採取「不管白貓黑貓,能抓老鼠的就是好貓」的務實態度。在教會信徒人數增長的壓力下,大有「只要我(信徒)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禮拜更新趨勢。至於到底目前這種禮拜儀式的發展趨勢會將基督徒的信仰,及未來教會的發展帶向什麼方向,倒是少看到討論和研究。
從筆者近來在不同教會參與禮拜、不同場合聚會唱詩的經驗,在許多流行教會中的新的禮拜音樂,的確有不少感人、意涵豐富的詩歌。但是其中也有不少詩歌曲調是借用流行歌曲的調子,或流行歌曲的改編。這些曲子的創作原本是為了表達男女情愛、慾求的心境,在轉用成禮拜音樂後,歌詞雖然套上了宗教用語,不但在旋律的表達上有鼓動情慾的傾向,歌詞的改編許多時候也是把人神關係描繪成彼此慾求的、佔有的關係。這種音樂在禮儀中的表達,透過無形的宗教暗示,難免在信仰教育上為信徒重新介紹出另一個上帝來

 「為上帝立傳」
從人類文明的進展觀察,理性主義乘著科技的列車,揮舞著現代化的旗幟,在人類歷史的演進過程中標示了一個獨特的階段。人不但追求俗世生活的理性機制。即使在宗教信仰上,也極力去除神話與不合理性的內涵。現代人的上帝被塑造成理性化的上帝。敬拜上帝因此是愈唯理愈敬虔。宗教性的精髓所在被制約成「無慾」、「寡情」,以抽離世界的程度來衡量宗教修涵的程度。這是長期以來我們所經驗的宗教(尤其是基督宗教),也是我們藉之所認識的上帝屬性。事實上,在神學史上上帝不都是理性的。我們從聖經學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 藉著「非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的詮釋學方法,試圖幫助現代化以後理性主義社會的人們能夠適切的掌握在「神話」時代所形成之經文中的信息,正是告訴我們現代前的社會人們所瞭解、掌握的上帝與現代社會所瞭解的是有落差與距離的。布特曼的詮釋學方法,只是告訴我們如何從今日理性、科技形塑出來的宇宙觀下來瞭解過去神話時代的人對上帝的認識與告白,其假設是聖經作者在其時代所掌握的上帝,就是我們今日教會所信仰的上帝。他所沒有講明的是,人類在進入現代化社會後,從心理結構,社會環境所形塑出來的上帝到底還是與現代前同一個上帝嗎?

目前,人類文明依照西方社會的說法已經進入所謂的後現代階段(post-modernity)。「後現代」顧名思義是對「現代」的一種反應。學界對後現代的定義紛紜不一,如果從理性特質的角度切入來看,後現代正是對理性獨撐大樑的質疑。人類社會不再將理性定於一尊,人類對情感的關注,對多元的包容與開放,以至對威權的抗拒。再加上工商社會媒體科技、聲光色慾的興波助瀾下,使得近代人強調動感、重視參與、要求投入。影響所及,宗教上的感性成分也顯著提高。目前在教會中流行的敬拜讚美以及年輕人偏愛的詩歌,都可以看到這種特質。

我們所信仰的上帝是一個什麼樣屬性的上帝?「昔在、今在,永遠存在,耶穌不改變」的信仰告白,在我們信仰生活的實際操作中,真的沒有改變嗎?如果上帝真的永不改變,我們對上帝的認識也沒有改變嗎?在不同的禮拜儀式中,在多樣的音樂旋律裡,我們所表達、所敬拜的上帝是一個什麼樣的上帝呢?一個至高無上,君臨天下威嚴肅穆的上帝?一位悲憫、慈祥,和藹可親的上帝?一個正義凜然、大公無私的上帝?一位親切關照、忠誠信實的朋友?一個激情善妒、纏綿難分的愛人?上帝也許不只有一個屬性,但是如果我們敬拜的儀式,音樂的表現大量的集中在一個模式取向,他所代表的神學反省是什麼呢?這樣的禮拜材料又傳承給教會及後代信徒什麼樣的神觀呢?我們無可避免的要為上帝立傳,且持續的在歷史中藉著我們對上帝的回應,禮拜、詩歌的稱頌來彰顯我們對上帝的瞭解與告白。對上帝瞭解、認識的演進沒什麼不好,但是,什麼樣的儀式、旋律與歌詞而將上帝演進成什麼樣的屬性,卻是不能不小心分辨與用心探查的功課。當禮拜的儀式揭幕,當敬拜的詩歌響起,我們是否在敬拜中重新體驗一位我們所告白的、崇敬的上帝的臨在?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農曆七月「怕甚麼鬼」


教會公報
「人鬼的愛恨情仇」
台灣民間傳統農曆七月稱為「鬼月」,是陰府開鬼門關的月份,眾鬼出關在人間到處撒野。因此普渡、祭鬼成為七月的重要民俗活動。而為了要避開諸鬼作弄,大都盡量避開禁忌,舉凡可能遭遇鬼的有關活動,一概避而遠之,好比:不能玩水、不能游泳、不能晚上曬衣服、不能晚上照鏡子、不能在室內撐傘、不能搬家、不能買房子,婚嫁喜慶的活動也都儘量避免在七月份舉辦。直到七月過完,鬼門重關,人們才重新拾回正常的生活步調。這些可以說是鬼月怕鬼的例證,也是台灣民俗中祭鬼的風俗由來。

其實,「怕鬼」和「對鬼的特殊情感」並不是台灣人獨有的文化。幾乎在任何民族的文化中我們都可以發現鬼影、鬼蹤。鬼屋傳奇、鬼片電影在不同國家文化中的普遍以及受歡迎的程度,說明了人們對鬼魂世界的好奇和愛恨交加的普遍心理。「怕鬼」因此是普遍的文化現象,是人心理結構的共通元素,它不是簡單的用一句「迷信」可以加以忽視的社會現象。更具體的說,「怕鬼」或「對鬼魂世界好奇」的心理,可以說是人受造之有限性的必然心理結構。人在生活經驗中體驗到自己的有限,並因而延伸出無力感和對超越力量的渴慕。相對於人的有限性,外在世界的不可知、無法掌握的神秘力量,無可避免的叫人茲長出神鬼這樣的超越存在之想像以及敬畏和戀慕的情結,進而依據各種鬼神屬性來為之命名。原始宗教的法術、巫術的活動可以視為當時人在其宇宙觀的認知下試圖與所想像之超越世界作連繫的活動。

「交鬼與敬神」
從宗教人類學的角度觀察,人的「交鬼」行為與「敬神」活動可以說是源自相同的心理需求。一般而言,交鬼的行為都以利益交換為始,也以利益交換結束。人試圖操弄鬼界的超越力量來達成自我的目的,因此,必須滿足鬼魂的需索。這種賄賂式的利益交換置放於傳統對鬼魔之本性的界說脈絡下,無可避免的造成需索無度,終生忐忑不安的生命狀態。這也是「交鬼」的必然結果。雖然坊間也有「善鬼」之說,但畢竟是屬於例外的異數。超越的世界既有危害人的鬼魂,自然也有幫助人的神明。敬神的活動因此是人選擇的另一個途徑來處理受造的有限,以及生命中的困頓。一般而言,神明是以其善行、德行或悲憫之心而受尊封、聖化的對象。信徒信而敬之、拜之,進而仿效、揣摩以求分享其屬性、生命,甚至與神性合一「肉身成道」。敬神雖然也大多以尋求幫助與自身利益為始,卻因為社會文化對神明的正向界說,敬神之人也因此被期待效法神明的善與義,而以真善美為最終的人生境界與目標。換句話說,人類「交鬼」與「敬神」的活動都是有限的人試圖接觸無限的超越世界的企圖與努力。只是因為對象選擇的不同,交往關係的性質有所差異,而導致結局不同吧了。
鬼神既然是人對超自然世界存在之超越力量的體驗與命名,人們對鬼神世界的感情乃因此受經驗的影響而有所不同。人對神的敬畏與對鬼的恐懼本質上只有一線之隔,兩者都存在著「怕」的成分。這怕的感情一方面是因為「力有未逮」,另一方面也因為「無法滿足」。人面對自己所無法抵擋的超越力量,又感受到自己無法去滿足神鬼的需索、要求,因而心生畏懼、不安。社會對鬼神屬性界定的不同自然會影響人對鬼神情感性質的不同,個人或宗教團體對鬼神屬性之界說或經驗的不同也會影響人對鬼神之愛恨情仇情感的差異。有人怕鬼有人怕神,有人敬神,也有人鍾愛鬼魂。「怕鬼」的心理因此並不是無法改變或超越的。
「基督徒怕甚麼鬼?」
傳統上,對怕鬼之情感的克服與超越不外乎:1) 賄絡:祭拜鬼魂,以求和的姿態處理惡鬼的威脅。2) 壓制:請道士、法師、牧師、神父作法來壓制惡鬼的騷擾或從事驅魔的活動。3) 疏離:孔老夫子的敬鬼神而遠之,即是以不知不論的態度去迴避處理鬼神的問題。4) 超越:基督教信仰對鬼魂的態度基本上是從創造的宇宙觀來了解,神鬼並不是對立的(二元論),魔鬼從聖經的觀點看也是上帝的使者(或是墮落的使者)。在上帝裡人可以無懼怪力亂神,無所禁忌。
基督教的聖經雖然一再禁戒人交鬼或以祭祀鬼來取代敬拜上帝,在新約聖經中也多有趕鬼、驅魔的記載,但是聖經從來不以為鬼是與上帝敵對的,或認為鬼與神是在平行地位交戰的雙方。相反的,無論舊約、新約都認為鬼是降伏在上帝及基督的權柄之下的,甚至是受上帝的指揮、差遣的(參約伯記)。鬼所敵對的是人,尤其是因罪的侵犯而割裂了與上帝和好關係的人。因此,基督徒怕鬼不是因為鬼可怕,而是因為自己心裡沒有平安。在基督教的宇宙觀下,人若克服了罪的威脅,與上帝和好,與基督同在,自然就沒有怪力亂神的問題,鬼的力量也不足為害。
農曆七月,基督徒怕甚麼鬼?最當怕的無非是心中的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