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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被民主所 擄囚 的教會


【推介文】
PTHU Campus, Utrecht, The Netherlands
去年底應荷蘭抗議宗神學大學(Protestant Theological University)神學教授 Prof. Leo  Koffeman 的邀請,參與由他召集的一個跨國的執行委員會,共同籌備一個有關研究改革宗教會體制的國際研討會,並由長榮大學列名為台灣部分的合辦單位。研討會的名稱是「在變動處境中檢視改革宗的教會體制」。會議是在2011年11月7~10日假荷蘭的烏德勒支(Utrecht)抗議宗神學大學的校區舉行,與會者包括來自歐洲、美洲、非洲及亞洲的改革宗教會學者,並邀請幾位天主教及不同新教教派的學者一起參與討論。研討會中總共發表了近50篇論文,各從不同的教會處境探討改革宗體制在變動處境中所面對的問題以及改革之道。可以說匯集了世界改革宗教會精英對教會體制的一次全面性檢視。會議中對長老教會體制討論不多,主要集中在改革宗的部分,特別是延伸自多特會議(Council of Dordt)影響的教制運作。


The meeting venue of the Synod of Dordt
美國長老教會的約瑟夫‧斯摩爾教授(Joseph D. Small)在會議中發表了一篇論及美國長老教會最近有關議會制度運作的省思論文,深刻觸及長老教會制度運作與信仰形塑的緊張關係,對強調形式民主可能造成信仰扭曲與教會分裂的危險提出警示,個人覺得與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面對的問題相近,值得做為台灣教會的參考與反省,因此徵得約瑟夫教授的同意,帶回來給《台灣教會公報》翻譯發表,以饗讀者。(文/黃伯和,長榮大學專任教授)

被民主所 擄囚 的教會

作者 約瑟夫‧斯摩爾 翻譯 吳銘恩
( 連載於教會公報3129, 3130期)


synod of Dordt 1618-1619
美國長老教會(PC(USA))在2010年舉行的第219屆總會,通過3項戲劇性提案來修改其教會憲章:1.以嶄新的教會治理系統來替代舊的體制;2.廢止對未忠實履行「一男一女婚約或獨身守貞」者不予授職封牧的禁令;以及否決了3.在信仰告白篇中,納入以合一(unity)及反隔離(anti-segregation)為主旨的貝爾哈信仰告白(The Confession of Belhar)。美國長老教會憲章的修正,需要總會700多位委員的過半數票決,及全美173個中會的票決通過,始能成案。教制篇(The Book of Order)的修正,需要173個中會的過半通過;信仰告白篇(The Book of Confessions)的修正,則需獲得2/3以上中會的議決接納。

總會開議期間以468票贊成,204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認可新的治理體制(a new Form of Government)提案,經全體中會表決的結果,僅以52%的些微差距獲得通過。有關授職封牧標準的提案,則在正反票數上接近,分別是總會議決的373比273票,以及全體中會的56%比44%。是否接納貝爾哈信仰告白,雖在總會很輕易地過關,票數為525比150票,但是在全體中會的票決結果卻為62%比38%,無法獲得法定2/3中會的接納。這3個提案的正反票數逼近,暴露出美國長老教會內部的深刻分裂。


Recapture of the Synod of Dordt
如果單純以政治角力的角度而言,這些議案表決的票數差距,已可視為令人欣慰的勝利,甚至是壓倒性的勝利。然而當所討論的議題攸關教會的信仰與教制,這樣的投票結果其差距則是小到令人不安。

近來教會在攸關信仰與教制的憲章修改過程中,所延伸的弦外之音是,美國長老教會已被美國民主的政治程序所俘擄!教會習慣在「立法導向」的運作當中,將複雜的議題簡化為單純選項,伴隨著黨派機構的政治操作,限期迅速議決。如此一來,遂在教會內營造出勝利者vs.失敗者的氛圍,擴大了神學、倫理、教會,以及心理上的鴻溝。

議場贏家,即使面對幾乎近半的教會內異議者,常斷然宣稱「教會已經說話」!表決失勢,則經常被贏家的誇大主張所屈辱,益增教會內部的嫌隙紛擾。數十年來,特別是在爭論性議題的分裂投票並未解決問題,反而是加深裂痕;教會本身目前正在經歷事實(de facto)及法理(de jure)的分裂。

長老教會的崩解

教會被民主擄囚,是發生在教會逐漸崩解的處境下。由公理會、長老會、荷蘭改革宗、聖公會,以及(晚近的)循理會等教會,所構成的北美「主流」抗議宗教會,主導著美國的宗教、公民及文化生活長達350年。然而,現在「主流」教會皆全部面臨衰退;不僅僅在人數上出現危機,即使是在傑出表現及影響力上更是如此。社會學家及文化評論者皆稱現在的主流教會是「邊陲」、「老舊」,甚至是「脫節」的教會。

A glance of the meeting
宗教信仰的五花八門加上美國式的隱私至上主義,把宗教信仰降為個人私領域的抉擇,使美國基督教會難以從神學的觀點來理解她的新處境。當文化崩解影響到所有基督教派時,它對舊有主流教會的衝擊則是最戲劇性的,福音派、聖潔派、五旬節教會、信義宗教會、天主教及猶太教,皆已不同因素視自己與美國社會之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緊張,因此美國文化與其教會漸行漸遠,並不令他們太過意外;反倒是未能在國民生活中保住核心位置的主流教會,特別顯得無所適從。

美國的教會(抗議宗教會信徒習慣這樣稱呼自己,或有時謙稱為「教派」)不久前還主張自己比其他教會具有優越性。例如,改革宗教會主張其議會模式(synodical)的教會體制,具有忠實於聖經(並與美國民主精神相符)的優點;改革宗的聖禮(顯得穩健且有秩序),也優於天主教的迷信及自由教派的輕忽;或是改革宗對於「轉變文化」(transformation of culture)的委身承諾,比之其他教會對文化採取的宰制或分離的立場,更符合福音真理(與美國價值)。儘管近代美國中產階級的寬容傾向、後現代的不確定性,及宗派主義的限縮,使得這種教派的優越主義日趨式微,然而有2個長老教會的迷思卻仍然以反諷的形式繼續存在。

美國長老教會的2個「迷思」

1.「轉化」世俗文化的迷思
「轉化」這個最具影響力的詞彙來自尼布爾(H.Richard Niebuhr)的《基督與文化》一書。長老教會論述的信念是:在社會及政治議題上,教會擁有理論及實際的智慧,足以提供政府與社會機構特殊的政策指引。教會假定她佔有一個制高點,可以從福音的觀點客觀地審視社會,促進文化的「轉化」。

united or divided
這個長老會的「轉化」迷思所帶來的反諷是雙重的。首先,教會仍持續迷信政府會聽取他們的政策建言,輕忽嚴肅的倫理及道德議題。再者,教會把自己想像是文化的轉化者,卻對文化千絲萬縷形塑教會的方式渾然不覺。以下2個例子是教會被吸納於美式文化的範例。A.正義:正義(justice)是教會之社會轉化事工的核心,也是美國長老教會數十年來的優先目標,教派內的正義事工案獲得普遍的支持與慷慨的奧援。與美國式民主的假設一致,教會把正義的基礎建立在個人及群體的權利聲明上。所以立足於公平(fairness)的正義便是大家所訴求的解答,也是關乎正義結果的內在標準。然而,這種以權利為基礎的正義很輕易地成為一種「你死我活」的零和賽局(zero-sum games)。

無論如何,「正義」不是一個簡單、自明的概念。亞拉思岱‧麥欽泰爾(Alasdair MacIntyre)的研究使我們注意到:「有關正義的要件及內容,從當代社會中彼此爭論之個人及群體所提出的解答,存在著令人頭暈目眩的多元及無法相容」「在每個特定議題的多元判斷背後,都存在著多元、彼此不協調,甚至相互衝突的正義概念。」一旦教會接納美式民主背後的民粹正義觀,將使她沒有能力深思基督徒特有的正義理念,實踐對上帝的忠誠信仰,呈現對美國社會的見證。

B.市場行銷:有關教會被美國社會所轉化,第2個例子是指基督徒在信仰與實踐上,那種商品化、顧客導向、市場化等無所不在的影響力。美國長老教會與其他的教會一樣,無論是從教派與地方教會的觀點,皆花費時間與精力於決定如何推銷自己,僱用管理顧問公司發起媒體造勢,嘗試把自己塑造成為具備創意與有效率的宗教商品供應者。

教會為了要在宗教市場當中,呈現自己為一種令人心動的商品,她會被誘惑去修飾福音的粗糙外觀。當教會把自己作為一種宗教商品來呈現,她就處在沉淪於美式購物商城的危機中。令人較不易察覺的是,從教會的商品化到上帝的商品化,只是一步之遙。從選擇一所教會、一個宗教,進而到選擇一個神明,這樣的進展令人乾脆宣稱「上帝是什麼由我決定!」

2.民主政治的迷思
長老教會的教制運作,即顯明她自己被文化所轉化的事實。她的教制既未信實地思考福音的綱要為何,也沒有對如何把基督徒社群從被自由民主所俘擄的困局解放出來一事,根據福音的觀點指點迷津。簡言之,現有的長老會教制更加惡化了被民主所擄囚的影響。這是因為美國長老教會長久以來缺乏教會論的論述──對教會本質與目的缺乏共識。長老會的教制實踐是模仿國家機器,而非展現基督肢體的品格與特質。

曾經一度流行,現在則停留在集體潛意識中的一個長老會迷思是,美國的代議制民主是以長老會教制為範本而設立的。教會的小會、中會、大會以及總會,被認為是鎮議會、郡縣理事會、州議院,以及國會等代議制度的典範。不論從歷史或概念的觀點而言,這樣的說法都不精確;它隱藏了教會體制遭受美國政治系統的預設與實踐所綁架的程度。

教會無法豁免於政治化。美式民主的兩極特性,強化了長老會內兩黨競合制的成長;使競爭者公開地在教會內進行攸關選舉、立法與裁判爭議的政治造勢。從歷史與哲學的觀點而言,教會體制,如果不是為了達到完全的共識,至少一直是一種方法:即一種鞏固教制運作且與之和諧相處的意願。

教會被立法及法規程序所擄囚,可以由1980年代中期所接納的新詞彙來象徵。小會、中會、大會,以及總會,一直以來被稱為「教會議會」(judicatory)。其實她並不指稱司法系統的一個法庭,毋寧是聚首探討具有意義的事物,並且達成經過思慮的結論。當這些「教會議會」逐漸被教會以一個新穎且政治化的類別名詞「治理機構」(governing bodies)來取代。它傳達了一種快速累積的思維,認為中會的目的在於監督教會──指導、管制、經營攸關機構的事務。

美國長老教會總會的首要職責,是投票表決經提議之立法及程序的議案;總會召開重點即擺在立法程序上。針對事工負責人的報告,幾乎集中在程序議題的關心。議會期間的辯論,是議事程序在主導,而非議案內容。立法導向的議程設計,其原先的目的在總結具爭論性的神學與道德的議題論辯,使得一方的主張可以成為教會政策或宗派法制。然而,將複雜的神學、倫理及道德事物簡化為二元對立是把問題零碎化,讓問題變成實質上無解。

教會原先希望藉由總會的議事與投票,來議決複雜的神學、倫理及道德議題。無論如何,從最理想情況來說,投票表決的最佳結果應該是:在廣泛的共識底下,各樣的差異已被包容,所以投票是關乎找尋最好的方法來達成目標。然而在正反雙方的票數差距極少的險勝情況下,教會針對爭議的神學、道德議題進行投票,到底產出什麼樣的結局?投票的後遺症是,勝敗雙方互不接納、教會裡充滿著持續進行的立法操作、訴諸會議的議事規則以求翻案、甚至以申訴的方式訴諸教會法庭的審理、再不然就是地方教會與牧者的出走。當各種「治理機構」沒有時間考量擺在他們前面的議題,對抗的各方因此視口號為必要。在攸關「正義」
或「聖經」等議案,投下「贊成」或「反對」票時,而不必思想「誰的正義?何種理性?」或「誰的社群?何種詮釋?」等問題時,所有複雜性與創意皆不見蹤跡。

總會會議探討信仰與委身的能力,也被會議的組合方式予以弱化──因為他們是一群陌生人的聚合。總會的召開,包括了700多名的議員,一半牧師一半長老,其中的9成以往從未與會。代議委員的職務只是投票表決、接納提案及制定規則,返家後對於會議期間所有作為皆不必負責。美國式的民主程序──長老會教制的形塑者,是持續性地在立法與司法機構中加以實踐。立法者與法官的長期合作,使得彼此的立場與所面對的議題變得更加熟稔。儘管如此並不必然保證有良好的結果,特別是激烈的黨派對立當道。但是民主程序的兩個前提:對各
種議題的熟稔,以及有充裕的時間來思量議案。美國長老教會總會則是兩者皆付之闕如!

被擄歸回?

假若沒有強制性的多數決投票,教會裡的決策將是何等的景況?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但是長老教會特別是在全國層次的總會喪失功能後,隱含著兩種可能的解決方式。

Eating togather
最近被接納的教會體制案作了一些重要且具前瞻性的教制修改,最具創造性的變革之一是用「協議會」(council)一詞,來取代長久以來指稱小會、中會、大會、總會等會議的「治理機構」的用語。總會作為教會的一個協議會,是由「教導的長老」與「治理的長老」所組成。當他們一起來到協議會時,他們並不將其基本的呼召棄置不顧;他們仍然是被呼召差派的上帝僕役,有責任在教會中根據福音,教導信仰與審度忠心。這樣的事實在顯明總會可以是一個教導與學習,慎思明辨與相互委身的首要教會空間,而不是一個投票與立法的工具。協會不用迫於時限而決定某些事務;他們花時間來學習、討論與禱告,如此方能清楚聖靈的引領、基督的心意、上帝的旨意。

美國長老教會已經成為民主立法程序的俘擄!從捆綁中獲釋的前提是,對目前塑造教會政治化的簡化主義與分黨結派說「不!」巴西籍的神學家魯本‧阿維斯(Rubem Alves)從一種看起來反直覺的實質觀點主張說道,引導人們進入盼望的話語是「不!」「否定意謂著拒絕承認目前的事務狀態的終極有效性,」阿維斯寫道,「然後意識(consciousness)會將其自身投注於未來的方向,進而誕生希望。」

第二種以新方式來決定信仰與生活議題的可能方案在於,向美國長老教會奇特的「高度民主決策方式」──總是在與其他教會隔絕的情況下行動──說「不!」美國長老教會經常在沒有徵詢其他教會下,在特別的神學、道德與教會事務上孤軍挺進。董貝斯社群(The Group of Dombes)在最近針對普世運動思想所出版的著作《一位夫子:教會中的教義權威》(One Teacher: Doctrinal Authority in the Church)中,重申教會的權威屬於上帝的全體百姓。該書提醒眾教會,不能僅是接納各種民主辯論表決的形式,因為尚需空間讓決策成熟;而其中的關鍵是,拒絕在神學及道德領域獨立運作。對美國式的地域主義說「不」,將會為合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帶來生命的盼望!

上述兩種可能性方案,並無法藉由在教會憲章中變更一個詞語,全盤解決教會被民主所俘擄的困局。無論如何,新的教會體制驚險過半,給予美國長老教會一個嶄新的契機,藉以恢復其起初對教會體制異象──服膺於福音──而不是管制規範教會的機構組織。(閱讀全文請上TCNN:www.tcnn.org.tw)

2 則留言:

  1. 這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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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神學院的教授們應該可以針對這個題目作研討、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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